江海志愿者注册须知
(一)基本条件:
1、志愿者应当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。
2、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,应当符合其身心特点,并征得其监护人同意。
(二)权利:
1、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时间、能力等条件,选择参加志愿服务活动;
2、获得与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信息和培训;
3、获得与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必要条件或者保障;
4、向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提出意见和建议;
5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(三)义务:
1、接受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的指导和安排,履行志愿服务承诺,完成相应的任务;
2、尊重志愿服务接受者的意愿和人格、隐私等权利;
3、保守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获悉的依法受保护的秘密;
4、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从事与志愿服务活动宗旨、目的不符的行为;
5、不能继续从事志愿服务活动时,及时告知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。